民法典中离婚后未分割房产怎么保全

2021-10-12 来源: 浏览:1209

   诉讼离婚时,如果共同的房屋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一般不宜直接判决房屋归属,而是等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再对房屋进行处理。房屋先交由一方居住,那么民法典中离婚后未分割房产如何保全?聊城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离婚后未分割房产怎么保全

  离婚后对未分割的房屋进行保全,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由法院裁定是否保全。

离婚房产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的规定,离婚后未分割的房屋,如果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由法院裁定是否保全。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聊城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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