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费和误工费鉴定后什么时间赔偿

2021-10-20 来源: 浏览:1478

   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受害人伤残的,受害人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受害人可以依据鉴定结果主张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伤残费和误工费鉴定后什么时候会到账?聊城律师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交通事故伤残费和误工费鉴定后什么时间赔偿

  交通事故进行伤残鉴定的,伤残赔偿费和误工费赔偿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一致的,依据协商的时间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的,依据判决书确定的时间赔偿。

交通事故伤残费和误工费鉴定后什么时间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6、律师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你的时间,影响你权利的保护。

  需注意以下几项:

  1、单位委托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在鉴定机构需要时,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如无法证明的,应提供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接受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交通事故进行伤残鉴定后,依据伤残鉴定结果进行赔偿,如果双方协商或者调解一致的,依据协商或者调解时间赔偿。如果向法院起诉的,依据判决书赔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聊城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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