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经济适用房离婚后如何划分财产

2021-10-12 来源: 浏览:1571

   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性住房之一,城市中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未取得房屋的完整产权,那么民法典中经济适用房离婚后怎样划分财产的?聊城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经济适用房离婚后如何划分财产

  如果经济适用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经济适用房离婚后如何划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1、首先要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然后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且准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去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上报房管局审核。

  3、上报还要经过复审,由上级房管局按照规定对上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并公示15天。

  4、填写经济适用房申请书主要由家庭人口有多少、收入水平的高低、人均居住面积、生活现状、为什么要买经适房等一些方面入手。还可以在网上找一些范文参考一下。

  5、申请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条件,不要为了申请经济适用房,而不择手段。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经济适用住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经济适用房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聊城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 咨询热线13561270891
  •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路聊堂路口湖景公寓1楼

    山东东昌律师事务所

    鲁ICP备16040142号-1

    聊城离婚律师_聊城刑事律师_聊城合同律师_聊城交通事故律师_聊城律师事务所

    点此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