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资深离婚律师介绍2021年如何快速离婚

2021-05-25 来源: 浏览:1296

 离婚是结束婚姻关系的方式,夫妻一般是在感情破裂后才离婚的,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夫妻可能通过假离婚的方式逃避债务、绕开限购政策购买房屋,那么2021年怎样才能快速离婚?聊城著名离婚律师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离婚冷静期,一直是民法典中大家热议最多的话题之一。很多人反对离婚冷静期,认为这项制度限制了婚姻法明确规定的离婚自由。

也有很多人赞成设置离婚冷静期,认为这项制度并没有限制离婚自由,而是为了避免草率离婚,冲动离婚。

离婚冷静期的孰是孰非,我认为事到如今已经不重要了,赞同也好,反对也罢,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离婚冷静期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事情了。

一、2021年1月1日离婚冷静期实施前后,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重大变化

2021年1月1日之前,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预约当天去,当日就可以办妥离婚手续。

2021年1月1日之后,即使是双方都同意离婚,离婚也是一件时间相对漫长且结果相对不可预知的事情。

所谓时间相对漫长,是指夫妻双方到一方户籍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当日是不可能拿到离婚证的,而是需要再等30天,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离婚冷静期。

那最快多少天可以拿到离婚证?

第31天。

这是最快最顺利的离婚了。

二、如何绕开离婚冷静期,实现快速离婚的目的?

从《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来看,离婚冷静期制度只是针对民政局协议离婚来设置的,并不包括法院诉讼离婚。

也就是说,法律层面上,诉讼离婚并没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当然,广东省高院在2018年7月16日发布了《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中设置了两种冷静期,一个是“情绪约束冷静期”,另一个是“情感修复冷静期”。

我们先看看《指引》是怎么规定的:

第二十八条 【情绪约束冷静期】

当事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情绪过于激动,不能理性表达意见,人民法院认为继续开庭将显著激化矛盾的,可以决定设置情绪约束冷静期。

人民法院设置情绪约束冷静期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期限结束后,应当继续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在情绪约束冷静期内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劝导,或者邀请专业人员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

第二十九条 【情感修复冷静期】

要求离婚一方当事人暂时不愿意接受调解,另一方当事人明确作出主动修复情感承诺,人民法院认为双方确实还有和好可能的,可以决定设置情感修复冷静期。

人民法院设置情感修复冷静期的期限不得超过60日。期限结束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接续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在情感修复冷静期内应当对当事人是否履行情感修复承诺进行回访督促。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协助工作。

很多广东的朋友看到以上规定后,可能会感叹,那以后离婚不是难上加难吗?

其实不然。

我们分析以上《指引》的规定,实际上是离婚诉讼审理程序的规定。

并且,实践中广东地区法院有一个好的制度,那就是诉前调解制度(诉前联调制度),全国大多数法院也有这个制度。

诉前调解的意思是,你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先收下你的案子,但不会马上转为审理程序。法院会安排专职的调解员进行调解,时间一个月左右。如果可以诉前调解成功,就不转为审理程序。如果诉前调解不成功,才转为审理程序。

这个制度的优点在于,一是解决了法院“人少案多”的突出问题,二是确实很多当事人在调解员、律师的调解下,成功解决了离婚的问题。

另外,如果男女双方私下对离婚争议达成了一致意见时,一样可以走诉前调解程序,可以快速地从法院拿到离婚调解书。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我国夫妻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申请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只能诉讼离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到聊城离婚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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