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处理交通事故律师介绍交通事故官司怎么打

2021-05-13 来源: 浏览:1184

 近年来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很多家人及朋友遭遇交通事故后束手无策,可能因为肇事司机、保险公司拒赔而烦恼,可能因为自己不知道怎么处理而急躁,聊城处理交通事故律师告诉你交通事故如何打官司?

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要报案,报案后交警会出现场,如果造成人身伤害,还要打急救电话,及时入院治疗,这时候切忌和肇事司机争吵或者当场索赔,抢救治疗才是大事,至于赔偿问题等治疗终结出院后再解决。事故发生后,交警会根据现场情况、监控录像、双方过程度等划分责任,从而制作事故认定书。

拿到事故认定书并办理出院手续后,如果是骨折受伤则从受伤之日起满三个月找一家省内比较权威的鉴定机构做伤残等级、三期(务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以及后续治疗费鉴定(做过手术才需要此项鉴定,后续治疗费也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如果是神经受损则需要受伤之日起满六个月才能鉴定。

一、交通事故何时起诉最好

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196条: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1、这要看你们的具体生活水平,如果现在需要钱进一步治疗,是可以先诉讼的,对于二次手术的费用,可以另诉,或者医院出证明,证明二次手术费的具体数额可以一并诉讼2、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在期限内诉讼比较好,少了很多需要证明的东西

二、交通事故如何打官司

第一步:明确要“告谁”

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聊城交通事故纠纷律师介绍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

第二步:拿到证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固然应当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确认,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书的限制,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时,法院都会采信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第三步:合理要赔偿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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