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律师事务所咨询免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多长时间

2021-05-27 来源: 浏览:932

 实际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如果有造成人员受伤,那么此时就需要对伤者作出伤残鉴定,确定实际造成的损害程度,才能据此对其作出赔偿。那一般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诉前鉴定多长时间?聊城最有名的律师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多长时间

最长不超过六十日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伤残鉴定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

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一)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二)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三)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四)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五)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六)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我们做事故鉴定一般是委托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而当事人在对鉴定结果不服的情况下,则也是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而要是在诉讼过程中进行鉴定的话,那往往就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定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鉴定。以上是小编整理的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聊城律师事务所有在线律师,欢迎您随时咨询。

  • 咨询热线13561270891
  •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路聊堂路口湖景公寓1楼

    山东东昌律师事务所

    鲁ICP备16040142号-1

    聊城离婚律师_聊城刑事律师_聊城合同律师_聊城交通事故律师_聊城律师事务所

    点此电话咨询